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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繼續教育積分審查結果公告

 

※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申請相關規定

主旨: 配合衛生福利部『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』之實施,學會已予九十五年九月一日正式上線使用,請醫事人員-個人96年1月1日起進入此系統申請繼續教育課程。

說明:

一、衛生福利部已予95.06月份將「呼吸治療師之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」上線,學會也已予95年9月份配合實施。

二、申請個人積分學分認證醫事人員者,請從衛生保健便民服務入口網【線上申請】,並寄送申請相關證明文件。

三、112年10月份通過繼續教育積分者,【未線上申請之會員】 請務必線上申請,以利學會認證個人積分作業。

四、依台灣呼吸治療學會96年4月14日(六)第九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,自三月份長照研討會後即不再製發學分單。

五、線入申請進入方式:

(1)直接輸入→【https://ma.mohw.gov.tw/maportal/】 →進入【醫事系統入口網】的畫面,輸入「帳號、密碼」→「登入」→進入後點選上方之 【個人類活動管理】→【新案申請】→積分用途:執業執照;醫事證照類別:呼吸治療師;審查單位:台灣呼吸治療學會;身份證字號;輸入完畢後按”下一步” →請選擇所需申請認證之類別”實施方法”在按後方的【活動內容】→將資料依步驟一 一填寫完畢後→回申請主畫面,按送審,靜待審查回覆即可。

操作辦法參考:https://cec.mohw.gov.tw/Conduct.aspx

 

(2)登入說明:

◎醫事人員首次登入請先點選帳號開通。

 

注意事項:

1.請參閱附件112.10-個人積分申請-審查結果公告。

2.112年10月份通過繼續教育積分者,請尚未上網申請之人員務必於112.12.31(星期日)之前上網申請,以利學會認證個人積分作業。

3.如已線上申請,但未查詢到學分,則為未繳足學會會費,煩請先補足會費至112年,方可通過學分,謝謝!!

4.如申請案件被退件,請依系統顯示之審核意見修改申請資料後再次送件。

5.目前衛福部積分管理系統對於以「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各該類醫事人員學術研討會-發表論文或壁報者」事由申請個人積分者出現無法核給積分之問題,該問題已向系統反應並報修,敬請申請人等候系統修復,謝謝您。(2023/12/11更新:已處理完畢)

6.如有疑問請致電秘書處 陳秘書 Tel:04-22926834

檔案下載112.10-個人積分申請-審查結果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