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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(含109年展延6個月及110年再展一年),請衛生局統一逕予展延1年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詳細說明請詳閱附件。

檔案下載111.06.28 公文 衛生福利部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展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