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會學術研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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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重要公告] 107.12.1~108.5.31長期呼吸照護訓練實習錄取梯次、實習作業下載及實習注意事項
日期:2018/12/1 - 2019/5/31
地點:北區、中區、南區、東區
主辦單位:台灣呼吸治療學會
費用:免費
人數限制:人
積分:0
研討會內容簡介
*請於指定時間內 (107年12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) 完成實習作業本,並於108年5月31日前將完成作業郵寄至學會,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(郵戳為憑)。
(實習作業電子檔如附件三)
實習前,注意事項:
1.為讓學員在實習前對更換氣切管有基本認識,自105年度開始實施網路授課方式並將相關教材放置學會網站E-learning,學員須完成課程,並通過前後測測驗,秘書處將給予證明(範例如附件一),才可進行更換氣切管實習。
測驗時間:於107年12月1日開始測驗,並依照每位學員規定梯次時間內完成測驗即可。線上講義資料將會設置密碼鎖定,學員讀取須輸入密碼才可開啟,密碼資料將E-mail給報名參加實習學員電子信箱,將於107年11月30日中午前寄出,請學員留意是否有收到相關信件,如未收到請盡早通知秘書處。
通過測驗後,將使用電子郵件方式寄出完訓證明,請學員收到後自行列印,預約至醫院機溝實習(RCW)時,請提供此證明。若未收到相關郵件,請盡快通知秘書處。
2.本年度中區因無配合機構實習(RCW)場地,考量中區學員機構實習的需求及方便性,預計舉辦為期一天的氣切管更換work shop指導課程,詳細活動時間、地點將另行通知,希望中區的學員配合參加,或可與北區或南區機構實習老師預約指導。
3.關於實習作業應該由學員自行寄到學會,或由指導老師寄出之問題,因無法評估最後作業內容的正確性,建議學員填寫完成後可讓實習老師做最後檢查及確認,再由實習老師統一寄至學會,若學員在老師最後檢查完,想自行拿回檢查,可再由學員自行郵寄至學會。
4.本次實習由學會安排實習時段,學員必須於規定梯次的實習時間內與指導老師預約並完成實習(請學員參閱指導老師名單並可自行選擇老師預約),若學員無法配合規定梯次時間,請學員與秘書處聯繫,確認是否可與其他梯次學員調換實習時間,若有需要調整梯次,敬請於107年11月30日前提出。(實習梯次名單如下方附件五)。
5.實習老師帶領學員居家訪視,訪視個案件數由老師自行決定,實習天數可由老師與學員自行配合時間,建議請學員請配合實習老師時間為主,若學員無法配合,請學員改下次再實習。
6.實習學員相關問題-與實習老師約定時間要有計畫性,約定好時間切勿遲到。學員實習前請先詳閱作業內容,了解實習目標及必須收集的資料,避免資料不足無法順利完成作業。
7.實習作業內會員資料表中,指導老師欄位請一定要給指導老師簽名,如未簽名,則視同未完成作業。
8.實習作業內實習滿意度-由學員對實習老師的教學回饋表,分為對機構實習老師評值、及居家實習老師評值,以上兩份都需請學員填寫。
9.醫院機構及居家照護機構實習並無先後順序,學員可自行與指導老師討論後決定。
10.參加居家訪視可協助學員加保意外險,如有需要保險者,請務必於實習日前五個工作天(不包含假日及國定假日)Email至rcaroc2002@outlook.com通知秘書處實習時間,如逾期或臨時改期恕無法協助加保,敬請協助配合,煩請留意實習當天上班班別須為休假或公假,以符合加保意外險之相關規定。
領證須知:符合下列事項始可核發『居家呼吸治療師證書』
一、106~107年內通過長期照護呼吸治療師專業人力Level 2專業課程認證。
二、通過實習(授課後六個月內經實習老師指導認簽完成二項實習如下):
(一)機構實習:
1、參觀長期呼吸照護機構(RCW)設施、設備,呼吸治療師角色職責,評估個案照護需求。
2、完成更換氣切三次(實習學員需先完成課程及測驗,及配合實習場所及老師之安排。)
(二)居家訪視:
1、參觀居家呼吸照護及其環境,呼吸治療師角色職責,評估居家呼吸照護個案照護需求與可行計劃。
三、繳交作業:授課後六個月內經實習老師指導認簽完成下列事項:
1、完成RCW個案之氣道照護評估與紀錄。
2、完成居家訪視評估與照護計劃。
3、完成紀錄、作業,指導老師認簽後寄回學會,經審查成績及格。
4、作業請於108年5月31日前寄回學會(以郵戳為憑)。
四、為響應世界環保之概念,自106年開始將不再印製繳費收據、及訓練證書,請報名學員自行至學會網站下載電子檔留存,實習時間截止後請留意學會網站公告證書下載時間。(證書上傳時間預計108年度7月底前完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