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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培相關辦法

醫策會臨床教師認證查詢連結

  • 醫策會臨床教師認證查詢連結:

https://pec.mohw.gov.tw/QueryTeacherCertification

 

*學會最近一次上傳師資認證教師名單日期:114/11/03

 

※因醫策會已修訂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師資培育認證作業程序,舊臨床教師認證到期日為118年1月1日以後者,如欲展延者需於認證效期內每年至少取得4點師培學分且符合課程類別規定(詳見底下辦法),並自行申請展延。(效期以上方師資認證查詢資料為主)

 

申請醫策會臨床教師認證流程

  1. 請先至上方醫策會臨床教師認證查詢連結查詢自己目前是否有「認證機構為台灣呼吸治療學會」的臨床教師認證。

無:【初次認證教師】

有:【展延認證教師】

  1. 下載下方呼吸治療臨床教師認證申請表填寫並備妥相關文件後email至學會學術信箱rcaroc2002@outlook.com申請。Email主旨請註明會員編號、姓名、申請教師認證。

【初次認證教師】請檢附教學醫院三年以上專任呼吸治療執業年資證明、2年內學會臨床教師培訓研討會證書

【展延認證教師】請檢附欲申請展延之原臨床教師證(認證機構須為台灣呼吸治療學會)、4年效期內品質-師培學分證明(學會研討會證書/衛生福利部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學分證明)

 

※備註※

1.申請【展延認證教師】者:4年效期內每年至少需4學分(且需包含進階課程項目至少2學分);認列年度為臨床教師認證效期起始日起算一年內,例如認證效期為114/05/01~118/04/30,則115/03/01取得的師培學分計作第1年(114/05/01~115/04/30)的學分。

2.衛生福利部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學分證明:課程需為學會審核通過呼吸治療師有效積分的師培課程,且課程名稱需包含課程項目關鍵字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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